问:最近半年来,有人伤害我,害我钱财损失,所以我起了嗔恨心,妨碍我的修行,请问法师,如何去突破这个逆境。
答:嗯,这当成我们欠他的啦!把它想成别人为什么不会遇到这种事,偏偏被我遇上这种事?!以钱财的损失来说,是身外之物啦!如果三餐能温饱,过去就算了,你如果说,一直要报复,会愈难过。你如果告他,钱追得回来,那告他不要紧。师父,这没犯戒吗?
你不能私下报仇的,国家的法律没有私仇。对方对不起我们,你可以循求法律的途径解决,不要恨他。法律不能解决,你恨他也没有,钱都已经被他拐跑了。所以,我告诉佛教徒,不要为别人盖章,盖章盖下去死得比较快,认识的人,被倒的比较多,倾家荡产,一下子就光了。啊!所以这不讲情啦!高雄有位居士,就是这样,他五十几岁,很精进修行,相当有些资金,他的亲戚叫他盖章,他都不肯,说我活到五十几岁,好不容易赚这么多钱,我今天盖章,万一倒了,我要东山再起根本不可能。所以,如果可以,钱借别人没关系,二万、三万超过太多,不要借人,你的能力,刚刚好就好。